| 申办公证、认证须知 |
| 2007-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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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公证 中国大使馆原则上只受理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护照以及与申办事项有关的文件,亲自到大使馆办理。 基本要求如下: 1、如实、完整地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 2、提交本人护照资料页和有效签证复印件各1份; 3、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件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4、不同种类的公证,所需提供的文件要求不同。请按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申办委托公证 1、委托人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人在尼泊尔工作、学习或居住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到使馆填写委托书,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姓名、日期。 如有问题,请拨打领事部电话询问。 申办认证 由尼泊尔有关机关出具并准备在中国使用的文件必须先经尼泊尔外交部领事司官员签署并加盖尼泊尔外交部印章后,再到中国大使馆办理文件认证。 中国公民和尼泊尔公民均可申请办理文件认证。 具体手续如下: 1、如实、完整地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 2、提供经尼泊尔外交部领事司官员签署并加盖尼泊尔外交部印章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商业文书认证,需提交公司或单位负责人签署的介绍信; 4、办理个人出生、结婚证明等类认证,需携带本人护照并提交本人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