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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出入境管理法概要
2005-01-17
            一、签证的种类及其颁发 

(一)签证的种类:外交签证、 公务签证、旅游签证、非旅游签证、商务签证、过境签证、学习签证、居留签证和非居留签证。

(二)各类签证的颁发对象:

1、外交签证颁发给下列人员:

A、外交使团持外交护照的人员;

B、由外交使团介绍需要外交签证的人员;

C、尼泊尔政府认为有必要发给外交签证的人员及其家属。

2、旅游签证颁发给下列人员:

A、来尼泊尔旅游的外国旅游者;

B、旅游签证一年内停留期之总天数不得超过150天;

C150天已经用完,不能挪用下一年度的时间;

D、如果150天没有用完,可以利用剩下的时间,但其签证费应另行追加。

3、非旅游签证颁发给下列人员:

由尼泊尔王国政府批准,从事社会和经济发展工作的人员,且其经费由其所在国家支付的外籍人员;

由尼泊尔外交部介绍,在外国驻尼机构工作的外籍人员;

由尼泊尔信息通讯部介绍,在外国驻尼新闻机构工作的外籍人员;

由尼泊尔相关部门介绍,为驻尼使团外交人员服务的人员;

由尼泊尔政府批准的在任何尼泊尔公司、社团从事有偿工作的人员;

由尼泊尔相关部门介绍,为外国驻尼航空公司工作的人员;

由外国政府机构或商会介绍从第三国进入尼泊尔的进口商人;

与尼泊尔公民有婚姻关系并且能出示结婚证件的外籍人员;

其父或母是尼泊尔公民、来尼探亲的外籍儿童,或尼裔儿童;

由尼泊尔有关政府部门根据政府间或非政府间的协议或谅解出具介绍信,证明其来尼泊尔工作的外国人;

由尼泊尔有关政府部门介绍,来尼对工商业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间超过6个月的外籍人员;

由尼泊尔有关政府部门介绍,来尼为其旅游团申办团体签证的外国旅游团领队;

由尼泊尔有关政府部门根据双边协议推荐,来尼在非政府组织工作的外籍人员。

非旅游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必要时可以申请延期。

4、公务签证颁发给下列人员:

由有关外交使团介绍的外交使团的成员;

根据双边协议来尼泊尔工作的外国专家;

在联合国代表处工作的雇员,或持有联合国颁发的公务护照的人员;

在驻尼泊尔的国际或地区组织代表处工作的雇员;

来尼泊尔参加由尼泊尔王国政府或其代表机关举办的、或联合国组织、或地区组织举办的会议或培训的人员。

5、              商务签证:

A、颁发给下列人员:

在尼泊尔投资于工商业并已获得执照的外籍人员,或由工商企业授权的公司代表;

投资于尼泊尔的出口贸易并已获发执照的外籍人员;

从第三国来尼泊尔从事出口由尼泊尔制造的产品、或为尼泊尔公司提供出口订单的外籍人员;

B、上述商务签证的有效期可为1年,也可为5年,必要时可以延期;

C5年期的商务签证每次停留期可为90天;

D、多次有效商务签证持有者,如果有理由证明其商务活动在其签证有效期内还未完成,其签证可以延期。

6、居留签证发给下列人员:

A、国际知名人士、B、对尼泊尔经济、文化和社会做出贡献的外籍人士;C、在尼投资1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者;D、任何愿意在尼泊尔居住的外国人,条件是年满60岁、退休且在银行至少有2万美元存款。

7、              非居留签证发给下列人员:

A、颁发给下列人员:居住国外的尼裔外国人,愿意回尼泊尔居住、或在尼从事商贸活动、学习、任教者,可发给非居住签证;

B、非居留签证可以通过尼泊尔驻外使领馆,或移民局签证部申请;

C、非居留签证每次停留期最多可为10年,必要时可以延期。

(三)颁发签证和办理签证延期的机关

1、外交签证

A、外交部;

B、尼泊尔驻外外交代表机构;移民局(在入境检查处)也可颁发为期至多30天的入境签证。

2、  公务签证:

A、外交部;

B、尼泊尔驻外外交代表机构;移民局(在入境检查处)也可颁发为期至多30天的入境签证。

3 旅游签证:

A、尼泊尔驻外外交代表机构;移民局(在入境检查处)也可颁发为期60天的旅游签证,移民局每次可延期30天;

B、移民局局长对签证的延期,一年内不得超过150天。

4、非旅游签证:

A、尼泊尔驻外使领馆;

B、移民局局长根据有关规定颁发。

    5、商务签证:移民局局长颁发。

6、学习签证:移民局局长颁发。

7、过境签证:由尼泊尔驻外使领馆或移民局局长颁发。

8、居留签证:

A、第1年,由移民局根据内政部的介绍信颁发;

B、移民局办理签证延期事宜;

C、移民局可根据工业部对外国人投资的介绍信和申请人家属的信函颁发居留签证。

9、非居留签证:

A、第1次,移民局根据内政部的介绍信颁发;

B、移民局办理签证延期事宜。

(四)旅行证

在尼泊尔的外国人,如果其护照丢失、或损坏、或过期、或其他原因失去护照:

1、外交护照者颁发旅行许可证;

2、可为其他人员颁发旅行许可证;

3、上述情况下,移民局可将已前的签证转移到新旅行证上。

(五)徒步旅行许可证

1、外国公民(个人或团体),可依照规定向移民局申请到开放地区徒步旅行的许可证;

2、移民局将根据规定发放徒步旅行许可证,其期限不得超过签证的有效期。

(六)工作限制

持旅游签证者及其家属在尼泊尔停留期间,无论有无报酬,不得从事工、商业工作,也不得受雇于任何企业和组织。

(七)其他事项

1、外交部每月向移民局提供发证情况,包括姓名、国籍、护照号码、签证有效期等信息;

2、外交部每月向移民局提供驻外使领馆发证收费的情况;

3、如果签证介绍信由政府机关发出,一般情况下,移民局须在信件开出之日起7天内颁发签证。

4、临时措施:

A、如果有关部门出具学习、非旅游和商务签证介绍信需要较长时间,它可以出具临时介绍信,以便颁发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学习、非旅游和商务签证;

B、如果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出具结婚证明,移民局将根据有关部门、或使团的介绍信为当事人颁发不超过3个月的非旅游签证。

(八)下列情况下签证将被注销或更改类别:

A1、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2、精神发生错乱者;

3、犯罪后潜逃者;

4、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5、对尼泊尔人民的和平与安全造成影响者;

6、有不理智的行为,或有不理智行为倾向者;

7、将对尼泊尔的社会和文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者;

8、违反法律者;

9、从事与其签证所规定的内容不相符的活动。

B、因上述原因注销签证,其已缴纳的签证费不予退还。

C、对于被拘留的外国人,在其被拘留期间及法律程序未完成之前不必持有签证,其所获得的签证应予暂停。此人可能被解除拘留,或了结法律程序,或在7天内被遣返回原籍。

D、已经进入尼泊尔的外国人,如果其行为背离了其签证所规定的原有性质,有关当局可根据情况改变签证的类别。

(九)签证费的类别和标准

    1旅游签证费:

    A、在一个签证年度内第一次申请1次有效停留60天签证,交费3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可兑换外币。

B、在一个签证年度内申请多次有效签证收费8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可兑换外币。多次签证每次延期收费30美元或等值的可兑换外币。

C、在同一年内再次申请1次有效旅游签证者,交费30美元。

D、旅游签证延期30天收费30美元或等值的可兑换外币。改签多次有效签证,

须依照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加收50美元或等值的可兑换外币。

E、经进入尼泊尔且旅游签证仍然有效者,如需改变签证类别,需加收签证费,计算方法是:头30天每天2美元;第31至第90天,每天3美元;90天以后每天5

美元。

F、南亚合作联盟成员国(SAARC)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旅游签证免收签证费。所有外国旅游者进入尼泊尔不超过3天者免收签证费。

2、学习签证费:

A、入境前颁发的学习签证,收费25美元或等值的可兑换外币;

B、学习签证延期,每月收取相当于40美元的尼币;

C、在互惠基础上,孟加拉国学生每年需缴纳相当于15美元的尼比;

D、在互惠基础上,斯里兰卡学生每月需缴纳9美元,或每年7500斯里兰卡卢比;

    E、在互惠基础上,巴基斯坦学生每年1次有效签证费相当于15美元的尼币,多次有效签证费相当于25美元的尼币;

    F、在互惠基础上,马尔代夫学生签证费是每月相当于5美元的尼币。

3、非旅游签证费:

A、在境外颁发的停留期30天的旅游签证费是25美元,或等值的可兑换外币;

B、尼裔外籍人士,或其父母之一是尼泊尔公民的外籍儿童,每月签证费是相当于5美元的尼币;

C、注册记者,每月签证费相当于10美元的尼币;

D、直接为尼泊尔政府工程工作的外国人,每月签证费相当于20美元的尼币;

E、与尼泊尔公民结婚的外籍人士,每月签证费相当于10美元的尼币;

F、其他外国人,第1年每月需缴纳相当于60美元的尼币。从第2年起,每月100美元的尼币;

G、来尼泊尔探亲藏族血统人士,每月需缴纳相当于5美元的尼币。

4、商务签证费:

A、商务签证分1年期、5年期及多次签证三类。颁发何种类别的签证,个人提出申请并交由工业部的工业局根据情况决定;

B1年期商务签证颁发或延期,需缴纳100美元或等值的尼币;5年期的商务签证收费为250美元或等值的尼币。

5、过境签证费:5美元,或等值的可兑换外币。

6、非居留签证费:100美元,或等值的可兑换外币。

7、居留签证费:

A、对上述第二条第6款中前三类人员(即国际知名人士、对尼泊尔经济文化和社会做出贡献的外籍人士和在尼投资1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者)第1次申请签证,需交纳相当于200美元的尼币,每年签证延期交费相当于100美元的尼币;

B、对上述第二条第6款中第四类人员(即愿意在尼泊尔居住的外国人,条件是年满60岁、退休且在银行至少有2万美元存款),第1次申请签证,需交纳相当于700美元的尼币,每年签证延期需交纳相当于1200美元的尼币。

8、签证过期收费:

学习和非旅游签证未能在到期前及时延期者,如果逾期不满30天,需多缴纳50%的延期费。如果逾期超过30天,需加倍收费。

9、其他情况

A、未能在入境前办妥旅游或其他种类签证,来尼泊尔后再行补办,需多交25 签证费;

B、颁发旅行证需交纳相当于20美元的尼币;

C、开具入境、离境及过境证明,需交纳相当于1美元的尼币。

(十)下列情况可免除签证费:

1、持用外交护照;

2、出席由尼泊尔政府、或政府部属机关、或联合国组织 或其他国际组织举办的国际会议;

3、与尼泊尔有外交关系国家的知名人士;

4、互免签证费国家的公民;

516岁以下的尼裔外籍人士;

6、获得由尼泊尔使领馆第一次所颁发护照的尼裔人士,在其离开尼泊尔之前这段时间;

7、获得尼政府所颁发奖学金的人士;

8、因航班取消而滞留期间;

9、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滞留期间;

10、外籍人士在因调查而被拘留期间的签证费免除,时间从立案之日到解除立案。罪犯在收监期间的签证费免除,时间从立案之日到刑满释放。仅被处以罚款者的签证费,其免费的时间到罚款交齐之日。

(十一) 有免费决定权的机关

1、上述第1 2 3款之免费由外交部决定;

2、上述第 5 6 款之免费由移民局局长决定;

3、上述第4 7 款之免费由移民局局长根据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决定;

4、上述第8款之免费由移民局官员决定;

5、上述第9款之免费由:

A、一星期之内的签证免费由移民局局长或移民局其他官员决定;

B、超过一星期的由内政部决定。

二、有关机关的职责与权利

(一)移民局局长

1、负责对外籍人员出入境以及在尼停留期间的管理工作;

2、给外籍人员颁发徒步旅游许可证;

3、为上述人员颁发签证及签证延期,必要时注销徒步旅游许可证或签证;

4、管理尼泊尔公民出入境事务;

5、完成政府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移民局:

1、移民局官员可对违反出入境及移民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在对犯罪人员进行调查或取证时,移民局官员依照法律有权对其进行拘留,搜查其住所,没收与犯罪有关的任何文件和物品,处理公众的问讯。在调查过程中,移民局官员可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词,对其实行监控。对犯罪嫌疑人可拘留24小时,无需得到法庭允许,拘留25天,则需事先获得法庭允许。有正当理由时,犯罪嫌疑人如能按照要求提供保释金或保证人,可允其保释;

2、必要时,移民局官员在调查过程中可咨询政府的检查官;

3、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报告获得法庭批准后,移民局局长可依照法庭的决定驱逐罪犯,驱逐时可以宣布、也可以不宣布限制其再次进入尼泊尔的时限。

                                                                                                                                                                                                                                                                                                                                                                                                          

三、出入境管理及处罚规定

(一)出入境尼泊尔须持有有效护照(旅行证)和签证。

(二)在尼居留期已满120天的外籍士,如果赴外地且超过24小时,需向当地警察局报告。

(三)非旅游签证获得者,无论何种原因,如果不能履行其签证所载明的规定,他(她)或为其颁发签证的官员需提前7天通知发证机关注销签证。

(四)对任何使用虚假姓名、年龄、国籍或其他假信息、制造虚假声明、使用假护照或签证者,对未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进入尼泊尔并在尼停留、或离开尼泊尔者,均被视为违法。

(五)在尼从事与其签证所载明的规定不相符的活动属违法。

(六)滞留属违法。对滞留者的惩罚制度是罚款或入狱。罚款可分为三类,一是补交签证费,每月30美元,超过一天按一月计算;二是租住费(let fee),按每天2美元计算;三是处罚费。第一二类处罚法律有明确规定,第三类罚款数量由移民局局长决定,最高可达7000美元。如果无能力交纳上述费用,则应被监禁。入狱的时间按每天25卢比计算,签证、租住费和罚金之总数除以25卢比之得数就是应被监禁的天数。

(七)对违反入出境管理法的人员的处罚分两种情况:

A、持用假护照和假签证入出境的案件,由移民局调查并在25天内向地区法院提交调查报告,由地区法院审理和判决,可被罚款,或入狱。对持假护照或假签证者的处罚,最高可判5年监禁。

      B、其他如滞留、未交纳签证费、入出境时未持有护照或签证、入境后从事与其签证所载明的规定不相符的活动等案件,由移民局局长处理和决定。

(八)驱逐出境者在一段时间内禁止入境。对违反禁令进入尼泊尔属犯罪,对其处罚,第1次罚款25千卢比,或入狱2年,或二者并罚。以后再次入境者,罚款5万卢比,入狱5年,或二者并罚。

(九)对胁从犯的处罚从轻,其罚款相当于主犯的一半。

(十)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者,可在35天内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其他刑事犯罪问题

一、尼泊尔的法律体系基本上依循普通法系,但也有其本国的特点。1990年尼泊尔修改宪法,此后死刑被免除。

    二、贩卖毒品、拐卖妇女、行贿受贿犯罪嫌疑人在调查期间可被拘留90天。有关当局将在90天内需向地方法庭提交调查报告,地方法院将在180天内做出判决,或向最高法院提交调查报告,最高法将在1年内做出判决。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者,可在35天内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三、拐卖妇女、行贿受贿犯罪嫌疑人必须自己证明无罪。

四、其他类别犯罪嫌疑人在被调查期间可被拘留25天,其间警方或其他部门将向地方法院提交调查报告,地方法院将做出判决。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者,可在35天内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五、外汇管制。尼泊尔实行外汇管制制度。尼泊尔公民以及外籍人员,入出境时只允许携带2000美元外币,超过者必须申报,否则违法。禁止携带每张面值为5001000卢比的印度币出入境,否则违法。对违法者的处罚,可以处以3倍罚款,或者入狱。

违反外汇管制案件由财政部财务调查司处理。调查司在进行调查期间,将对当事人进行拘留,拘留期不得超过25天。调查司在咨询检查院的意见后向地方法院提交调查报告,由地方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当事人可请辩护律师。

六、对毒品贩的处罚规定

1、携带1—25毒品,将被判5—10年监禁,同时罚款5000—25000卢比;

2、携带26—99毒品,将被判10—15年监禁,同时罚款75000—200000卢比;

3、携带100以上毒品,将被判决15—20年监禁,同时罚款500000—2500000卢比;

4、携带适量毒品自用者,将被判1年监禁,同时罚款10000卢比。

七、保释。被判3年(含3年)以下狱刑的轻罪犯,如有正当理由,交纳保释金,或有担保人担保可以申请保释,保释期间不得离开加德满都,并需随时听从传唤。被判3年以上的重刑犯,则不能申请保释。

八、现实情况

尼泊尔远不是法制国家,其法律的作用有限。有时通过法律程序不能解决问题,而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解决。

                         

驻尼泊尔使馆

     二00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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